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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海阳市“城乡融合共富凤城”乡村振兴项目(EPC)招标公告

  • 2024-08-10

项目名称: 山东省海阳市“城乡融合共富凤城”乡村振兴项目(EPC)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7060023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公司: 海阳市人民政府凤城街道办事处

来源: 烟台政府采购网

采购标的物: 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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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海阳市“城乡融合共富凤城”乡村振兴项目(EPC)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7060023查看完整信息 来源:海阳市 浏览次数:

* 项目信息

* 招标公告

* 招标答疑

* 开标评标

* 中(定)标候选人公示

* 异议和投诉

* 中标结果公示

* 中标通知书发放

* 合同及履约

招标公告

* 山东省海阳市“城乡融合?共富凤城”乡村振兴项目(EPC)项目招标公告

E3706002318005837(项目编号)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省海阳市“城乡融合?共富凤城”乡村振兴项目(EPC)已由海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山东省海阳市“城乡融合·共富凤城”乡村振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海阳市人民政府凤城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阳市凤城街道

2.2 建设规模:项目区位于海阳市凤城街道西南部,规划总面积10.5平方公里。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接招标人开工令后开工,至2024年12月31日前完工。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2.4 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招标人的目标成本等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2)施工过程中采购的材料、货物、设备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规范,符合国家强制性采购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招标人要求。(3)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和图纸设计要求验收,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5 招标范围:项目区位于海阳市凤城街道西南部,主要包括窑上社区、凤凰社区、凤仪新村、凤翔新村、凤兴新村5个行政村,含窑上村、建设村、统一村、邓家村、马明庄村、北河沟村、南河沟村、高家庄村、李王庄村9个自然村。规划总面积10.5平方公里,主要包括果蔬智慧大棚建设项目;高效蔬菜大棚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统一村东北停车场项目;村庄道路配套设施建设及乡村治理项目;村庄生产道路建设项目;统一村、建设村道路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统一村、窑上村自来水管道改造提升项目;村庄惠民中心项目;红色文化广场改造提升项目。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范围内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完成相关部门的报批工作,提供相应设计的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内容。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范围内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及与工程相关的设备及材料的采购、验收、移交、备案及质保期的保修。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具备以下条件。

设计资质要求:

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1、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B2、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B3、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C1、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C2、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A项资质,或同时具备B1-B3任一项资质及C1-C2任一项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工程,拟投入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投标人须以PDF格式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中“社保信息”上传拟组建项目部成员所有人员社保信息(须附“查询网址、验真码” 或社保缴费证明的网址、用户名和密码),未提供、提供虚假信息或提供信息不能有效查询的,取消评标资格。

3.3 财务要求:/

3.4 业绩要求:/

3.5 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渠道: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留存方式:由招标人审核后备案,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满足要求:仅限于工程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不超过3家,其它形式不接受。

3.7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落实《关于政府采购工程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烟财〔2023〕12号)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10日 08:00至2024年08月15日 17:00(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4.2 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30日 09:00:00,地点为:海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2开标室。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行网上签到,并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地址: /xzzx/index.jhtml)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操作。

5.4 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同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 7.其他

*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阳市人民政府凤城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山东承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市海阳市凤城街道海鑫中路136号 地址:海阳市凤城街道

邮编:264100 邮编:264000

联系人:魏晶晶 联系人:胡鑫

电话:05352433018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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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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